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北京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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