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赣州市人民政府是江西省赣州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赣南形成行政区的历史悠久。三国·吴嘉禾五年(236)设置相当于市一级的行政机构——庐陵南部都尉。宋代分设南安、赣州两个政区,简称“南赣”。又因地处赣江上游、江西南部,并于清康熙年间和民国初先后置分巡赣南道和赣南道,亦俗称“赣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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