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市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桂林位于泛珠三角、西南、东盟三大经济圈的结合部,地处成渝经济区、中部经济试验区、泛珠三角经济区、泛北部湾经济区的交汇处,是沟通国内西南与华南沿海经济的桥梁,是贯通国内与东盟的枢纽。桂林交通便捷,自秦开凿灵渠沟通珠江、长江两大水系起,桂林就一直是联系岭南与长江流域的咽喉要地。目前,桂林已构筑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四通八达的复合式、立体化便捷的交通网络,桂林区域性交通枢纽地位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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