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市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每届任期五年。海口市地处海南岛北部,东邻文昌市,南接定安县,西连澄迈县,北临琼州海峡与广东省隔海相望。东起大致坡镇老村,西至西秀镇拔南村,两端相距60.6千米;南起大坡镇五车上村,北至大海,两端相距62.5千米。总面积3126.83 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2296.83 平方千米,占 73.46%;海域面积830平方千米,占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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