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和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和平区,位于天津市中心,是天津市党政机关所在地,也是全市的政治、商贸、金融和信息中心,区域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8万。区辖6个街道办事处,101个居委会。全区基层党组织844个,党员16336人。改革开放以来,全区经济进一步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始终名列市内六区前茅,滨江道地区集聚了天津市现有的商业、饮食业、服务等行业的精华,商业网点密度全市聚首,商品零售额居全市第一,日客流量保持在60万人次左右,是国内外公认的代表天津城市特色的中心商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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