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减排目标的落实。
© 2020-2030 m.nesoso.cn
QQ:229999969 2299999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