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15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8〕17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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